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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4章:大戏开场!边境会猎第一场!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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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台仿佛抽了,发布十几分钟了始终不显示
当数据足够大的时候,出现意外事件是难免的。一百个人里面,出现一个差错再正常不过了。
但是两千三百多人,没有一个出现意外差错,全部通过。
这就惊悚了。
但又仿佛在情理之中。
这就如同天才班的考试测验中,几十个学生想要做到百分之百满分很难,但所有人都超过八十分却很简单。
眼前这支军队或许谈不上是天才,但绝对是顶级尖子。
接下来沈浪和苦头欢为难了。
应该怎么办啊?
这次边境会猎,就只能有两千人参加。
没办法,只能抽签了!
两千个长签,三百多个短签,抽到短签的人就只能作为替补了。
望着前面被砍断的几百棵树因为每棵树能够砍好几次,沈浪忽然问道:“这些树长这么大不容易吧。”
宁政身边的老太监道:“这片树林应该是陛下的爷爷辈种下来的,甚至有几十棵是先王种下的,算是御林。”
沈浪道:“那是不是应该找陛下报备一下啊?”
老宦官无语,几百棵树都砍完了你才想着报备,会不会太晚了。
也就是你了,换成别人敢砍先王亲手种的树就等着掉脑袋吧。
………………
两千三百多人的最后考核结束了。
这群人依旧无比迷恋地抱着手中的超级陌刀。
一刀两断的感觉真的会上瘾的。
之前都是用铅刀空砍,练习了一百多万次,内心对真砍的冲动已经积累到了极致。
这下子真的一刀两断,实在是太过瘾了。
可惜啊。
每个人就只能砍这么一次。
这就对了!
一直无敌的军队一定要对真正的战斗充满饥饿感,甚至上瘾。
内心无比期待一刀斩下的感觉。
如果换成其他军队,沈浪还会说从今以后这就是你们的兵器了,就是你们的第二生命。
但对于这支军队是完全不需要的。
每一支超级陌刀的上面,都刻着每一个血脉蜕变者的名字。
这群人用陌刀斩完了大树之后,立刻小心翼翼地擦拭,并且上油。
而且拿那种非常细腻的磨刀石,一丁点地磨刀。
他们不仅仅开始研究这超级陌刀的纹理,甚至已经开始研究刀刃的颜色了。
甚至真的害怕他们一冲动,用自己的脑袋去测试这刀刃锋利程度。
而且研究得更加高深的人,开始用小锤子,轻轻起敲打这超级磨刀的每一寸地方,检查有没有暗伤,又或者有什么质地不均匀的地方。
更有甚者,已经把陌刀放在水槽中,然后用溢出水的体积换算密度了。
沈浪和苦头欢,还有宁政都惊呆了。
谁说这群人傻了?
沈浪教给他们的知识不多,而且其他人完全不感兴趣,唯独这群人完全听了进去,而且学了进去,并且开始自我研究琢磨。
………………
接下来就是试甲!
十七世纪西方的重甲,重量最高能达到四十公斤左右。
中国宋朝的时候重甲大概在二十九公斤。
那么沈浪这支王牌军队铠甲有多重?
五十公斤。
这是一个近乎逆天的重量了。
普通士兵穿上这种板甲,压根连路都走不动了。
但沈浪这支王牌军队,每天负重训练是三百五十斤,七个小时来回共一百多里的超级急行军,整整训练了两个多月。
说句实话,穿着五十公斤的板甲,他们甚至有一种身轻如燕的感觉。
两千多人的板甲,需要消耗十万公斤的超级钢材。
这应该是越国最好的钢了,价格昂贵之极,全部出产金氏家族的金山岛炼钢作坊。
这是全身甲,从头到脚完全包裹。
唯一露出来的,大概只有眼睛。
“砍,砍,砍……”
十几斤的战刀,疯狂劈砍在这重甲上。
飞溅出一阵阵火星。
但是只砍出了几道痕迹,甚至连伤痕都算不上。
这支军队不需要盾牌了。
因为他们全身每一处都是盾牌。
苦头欢脑子里面不由得幻想着,两千多个这样的超级重甲陌刀队出现在战场上,会是何等华丽画面?
真正的遇神杀神,遇佛杀佛吧。
又如同钢铁长城一般,刀枪不入,想象都热血沸腾。
可惜啊,这样王牌军队完全是用金子堆出来的。
沈浪究竟花了多少金币?苦头欢不知道。
但是他知道,用同样的价钱至少可以武装出五万大军了。
………………
明日就要出发去参加边境会猎了。
换成其他军队一定要进行战前动员的,而且还要发开拔银子。
但对这支军队完全不必要。
“所有人,武器上交,铠甲上交,剩下半天时间,自由活动。”
苦头欢最后下令。
然后王大等人就呆了。
自由活动?
那……那我应该干嘛啊?
这每天都训练的,怎么今天不训练了?
总不能因为明天要出发,今天就停止训练啊?
王大想了三分钟,根本想不到可以做其他什么事。
既然是自由活动,那么训练应该也是可以的吧。
于是,他拿出了自己那支二百多斤的训练铅刀,再一次开始了训练。
一刀两断!
一刀两断!
尽管已经训练一百多万次了,但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。
这大概就是后世那些超级学痴。
我的天那,学霸里面的题也被我做完了,黄冈密卷也做完了,商店里面能买到的题集我全部都做完了。这下该怎么办啊?没有题目做,我会死的!
然后,两千多人全部拿出了练习铅刀,进入了疯狂的训练。
………………
而另外一边。
真正的十个天才,兰氏十兄弟听到自由活动的命令后,顿时狂喜。
太不容易了。
整整学习训练了几个月了,终于有半天的空闲了。
来来来,推牌九。
我兰一是老二,我来坐庄。
来押大小了啊。
要现银,不许赊欠。
反正每个人都军饷,还不低。
一时间,这十个人赌得如痴如醉。
半个时辰后,空气中忽然安静了下来。
因为苦头欢走了进来。
“大……大人,自由活动时间,所以我们才……”兰一颤抖道。
苦头欢二话不说,抽出了鞭子。
“啪啪啪啪啪啪……”
一个个往死里抽。
“自由活动,自由活动,我让你自由活动!”
“一个个蠢笨如猪。”
“就你们这幅样子,有资格成为百户吗?刀法练完了吗?兵法背完了吗?算术学完了吗?”
“还赌钱,赌钱!”
兰氏十兄弟,每个人被狂抽一百多鞭。
苦头欢活生生抽断了十根鞭子。
兰氏十兄弟不敢哭,也不敢喊。
心中欲哭无泪。
这日子没法过了,明明是老大你说的自由活动啊。
这就像是后世高三学生,你以为放假就是让你们玩?太天真了,只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学习而已。
打完之后,苦头欢还对这十个天才进行精神蹂躏。
“你们觉得自己是特殊血脉者,就是天才了对不对?”
“你们每个人都是百户了,好了不起啊。但是看看你们带的兵?他们才是真正的王牌,才是我和沈公子真正的骄傲。”
“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士兵,让你们成为他们的百户官,真是糟蹋了他们。”
“不怕跟你们讲,我就算将你们十个人全部打死了也没事,反正就你们百户这工作给一条狗在他们脖子上挂一块饼,它都能完成。这么优秀的军队,这么王牌的军队,谁指挥都能百战百胜。”
“你们还真把自己当成天才了?我呸!”
兰氏十兄弟被打击得面如土色,摇摇欲坠。
然后,被鞭子赶去训练场,继续苦练。
夕阳西下。
苦头欢回到两千多个血脉蜕变者面前,脸色变得无比和蔼,声音炽热。
“差不多了,不许练了啊!”
“今天晚上绝对不许练,听到了没有,好好休息,实在觉得无聊的可以去看大地图!”
“王大你带头,不许练了!”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次日一早!
国君召见了太子宁翼。
“父王,边境会猎您真的要去吗?不是交给五弟了吗?”
宁元宪道:“楚王都去了,我如何不去?”
他全身都包裹在厚厚的棉被内,整个人仿佛都佝偻着,看上去尤其老迈虚弱。
太子宁翼道:“可是您的身体……”
“不碍事,我身体好着呢。”宁元宪道:“你监国也不是一次两次了,我还是很放心的,也就没什么话吩咐你的了。”
太子叩首道:“儿臣惶恐。”
宁元宪挥了挥手道:“黎隼,起驾吧!”
大宦官黎隼上前,将宁元宪背了起来,一直背到巨大的马车内。
“走!”
一声令下。
五千禁军护送着宁元宪,浩浩荡荡离开了王宫。
王宫之外!
宁政一身甲胄,单膝跪下道:“儿臣参见父王,万寿安康。”
宁元宪没有说话,也没有露面。
黎隼大宦官道:“长平侯起。”
宁政站起躬身道:“父王,参加边境会猎的两千新军,已经全部集结完毕,是否检阅?”
“不用了。”国君意兴阑珊道。
依旧没有露面,仿佛连看一眼这两千新军的兴致都没有。
满朝文武都来送行国君,随同宁元宪一起出发的,大概有五十名官员,大部分都是礼部的。
众多大臣倒是看得清清楚楚。
这两千多新军,就是沈浪抓来的废物炮灰?
都练兵三个多月了啊。
还是那么瘦弱?
而且全部穿着粗布衣衫,也不穿铠甲?你这是因为穿了铠甲走不动路吗?
而且你们的兵器呢?作为一支军队,连兵器都不随身带吗?
关键是眼神。
这是军人的眼神吗?没有一点点杀气,完全是一片木讷。
三个月时间,就练了一招一刀两断。不知道可练好了没有。
“行了,走吧……”国君懒洋洋道。
大宦官黎隼大喊道:“走!”
接下来的一幕,真的把所有人都惊呆了。
沈浪和宁政麾下的两千多新军,竟然纷纷爬上了马车。
这……这太秀了吧。
国君乘坐马车,你们这些小兵也坐马车?
走路都走不动了吗?
太过分了啊。
不穿铠甲,不带兵器也就罢了,不会骑马情有可原。连走路都不愿意?去参加边境会猎,竟然还坐车去?
顿时,有一名御史就要出列抨击。
旁边人赶紧拉住了他。
算了算了。
这群人是去送死的炮灰,对于将死之人就不要苛求那么多了。而且这些人可都是低能儿,可能还真走不了那么远的路。
宁政、苦头欢和兰氏十兄弟骑上战马。沈浪坐上一辆华贵舒适的马车,
“出发!”
苦头欢一声令下。
两千多新军乘坐一百辆马车,浩浩荡荡跟在国君的禁军身后,沿着朱雀大道离开国都,一路往西,前往越楚两国边境。
他们的身后,还有上百辆马车。
那里面装着的是新军的超级陌刀,重装铠甲。还有无数的肉干粮。
没有任何壮行之酒。
甚至群臣也没有祝福。
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次所谓的边境会猎根本就是向楚国妥协,割肉让利而已。
必输无疑的,那如果再说什么慷慨激昂的话,岂不是打国君的脸?
无数百姓也纷纷前来看热闹,指指点点。
“这就是要参加边境会猎的新兵啊?”
“怎么几个月过去了一点变化都没有啊,我的那个傻子邻居还是那么瘦,还是那么呆啊。”
“可怜哦,这群人要去送死了,死到临头都不知道哭。”
这其中就有王大的弟弟王二,他的双腿已经接上了,但接的不好,依旧拄着拐杖。
他一眼就找到了哥哥王大,心中愤恨,这傻子竟然还没死?
都怪这个傻子,害得我王二双腿被打断了。
不过这次他总要死了吧,活该!
而大多数百姓心中应该算是百感交集的。
他们毕竟是越国的子民,现在眼睁睁看着自己国君去丢脸,心中终究是不好受的。
要不是国君在女人的肚皮上中风,也不至于要跪舔楚国,也不至于去丢人现眼。
这样的国君,真是一个昏君啊。
同行护送五千禁军心中也不由得鄙夷大骂。我们禁军都走路,你们这群废物新军竟然坐马车?真是岂有此理?都怪你们这群废物,害得我们禁军也被百姓们鄙夷。
一支强大的军队,从他们身上就能嗅出杀气。但是,禁军在沈浪新军的身上完全没有嗅到任何杀气。只有呆板和木讷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大军离开国都范围,进入天西行省境内!
出了琅郡之后,便朝着西北方向而去,进入了种氏家族的防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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